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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新平台 新生态 新发展
  • 上传时间:2019-03-11 13:05:00 浏览次数:9767
  • 2019年3月11日   来源:中国文化报

   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,“互联网+文化”成为代表、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。针对“互联网+”背景下传统文化传承、传播,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的新内容、新渠道和新趋势,代表、委员纷纷建言献策。

        

    正如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指出的:“文化与互联网有着天然的亲和力、强大的融合力。我们已经难以想象,文化新发展可以离开互联网;我们同样难以想象,互联网发展可以缺少文化的助力。”随着互联网与文化融合的加快,中国文化正迎来新发展、新平台、新生态。

        

    赋能:“互联网+”助力文化新发展

        

    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,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的趋势逐渐向纵深处延伸,传统的文化内容生产、传播和消费模式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。以网络演出、网络动漫、网络音乐、网络游戏、网络视频、网络文学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文化产业,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板块,也是文化消费中最有活力的领域。数据显示,截至2018年12月,网络视频、网络音乐和网络游戏的用户规模分别为6.12亿人、5.76亿人和4.84亿人。

        

    值得注意的是,过去几年,网络直播行业异军突起,成为拉动文化消费升级、促进创业就业、助推经济结构优化的新动力。尤其是过去一年,在文化和旅游部等主管部门的引导下,网络直播行业实现了从规模量变到内容质变的提升,发展更为规范。截至2018年6月,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4.25亿人。经第三方研究机构测算,2018年网络直播市场营收规模达495.5亿元。

        

    记者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看到,音乐、演唱会等各类表演正在以多样化、创新型的内容形式“登陆”互联网,以谋求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为多样的传播渠道。与此同时,越来越多的直播平台也开始积极探索与传统文化联姻,创新传播内容和表达方式。日前发布的《短视频用户价值研究报告2018—2019》指出,围绕传统文化传播,短视频平台正在以多种创新尝试吸引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的关注。

        

    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曾繁文看来,近几年,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成为文化消费最重要的渠道,“互联网+文化”这一新兴业态迎来了爆发式增长,消费市场潜力巨大,整个行业未来将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。

        

    裂变:“互联网+文化”形成内容新生态

        

    正如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所说,移动互联网环境给传统产业带来非常大的冲击,同时也带来转型升级的机会。传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对接需要模式创新。为此,业界近年来也一直在探索互联网与文化的加速融合,尝试利用互联网平台讲好中国故事,让文化“活”起来。

        

    记者了解到,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借助“互联网+”的春风“活”了甚至“火”了起来。近年来,故宫博物院加速网络化建设,目前开发的“掌上故宫”“每日故宫”“故宫展览”等每天点击量超过100万次,让文物走进千家万户,让更多人通过网络领略故宫的壮美。

     

    如果说“互联网+”让更多人撩起传统文化的门帘,那么,如何使更多人热爱传统文化,为传承、传播传统文化贡献力量,成了互联网与文化融合发展面临的新问题。为此,不少专家提出,要借助互联网将文化更广泛地融入生活。曾繁文表示,包括数字文化产业在内的文化领域正在和其他实体经济加速融合,“互联网+文化”未来的发展核心在于跨界。

        

    记者注意到,近年来,网络表情包、直播、短视频等纷纷重点打造传统节日的相关内容,在刷爆朋友圈的同时,也不断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。

        

   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不久前发布的“2018中国文化消费指数”显示,文化产品内容是消费者最期待改进的方面,而表现力、传播力也得到较多关注,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的出现恰好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上述需求。“一方面,新媒体平台为文化传播方式的创新、传播速度的提升、传播范围的延展提供了可能,同时还可以满足受众实时交流互动的需求;另一方面,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放的特性,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并形成协同创新合力,充分满足优质文化产品内容生产的所需条件。”曾繁文说。

        

    成长:规范管理为“互联网+文化”护航

        

    正因为看到了传统文化与互联网之间正在发生的“化学”效应,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抓住“互联网+文化”的机遇,在其中寻找商机。不过,业界专家提醒从业者,网络文化的创新发展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吸引眼球上。曾繁文直言:“文化产业应以‘内容为王’,而内容环节应该向专业化发展,尤其是在大众对于高品质文化产品需求日益旺盛的情况下,创意能力和制作水平将会成为‘生死线’。”

        

    近年来,《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》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等政策文件先后出台,对娱乐内容、市场主体、经营活动、运营行为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,也对互联网行业在内容生产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
        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文化市场态势,文化和旅游部不间断地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,严查网络文化市场,多次组织开展网络表演、网络游戏市场集中执法检查,排查清理网络文化市场禁止内容,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。

        

    针对网络文化的规范发展,曾繁文提出:“新兴互联网平台推动文化传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比较多,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很容易出现法律、法规不配套的情况,因此要将法律、法规覆盖到网络所到之处和网络传播的全过程,做到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。”同时,他还强调应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,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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